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凯发·k8(国际) - 官方网站·一触即发|连载 | 新清史可以无视史学规范吗 ——评柯娇燕对清代皇帝中国观的新说(下)

发布时间:2025-02-22 10:33:06    次浏览

无视历史和文本语境之显例柯文这种无视证据的学术“风格”,在《尼布楚条约》满文本中“dulimbaigurun”一词的解读上,有更明显体现。先看该文的高论:满文“dulimbaigurun”一词,大概是两个世纪之后才译为汉文“中国”;[在这两个世纪中,]没有任何国家曾关注、认可这种译法。它的汉译并不是满洲人使用“dulimbai gurun”一词的重要证据。现代中文很难译出满文“dulimbai guruni”属格的意涵。首先需要说明的是,柯文上述说法没有注明出处,显然是作者的独创。作者没有参考任何原始文献或其他研究成果,就断言“dulimbai gurun”一词在1689年后的两个世纪中没有译成汉文,没有为其他国家所接受。《清圣祖实录》卷143收录的《尼布楚条约》汉文本就用中国代指清朝,“凡山南一带,流入黑龙江之溪河,尽属中国。山北一带之溪河,尽属鄂罗斯。……中国所有鄂罗斯之人,鄂罗斯所有中国之人,仍留不必遣还”。面对清朝官方文献使用的汉译,柯文竟仍称“dulimbai gurun”一词的汉译两个世纪后才出现。康熙、雍正、乾隆、嘉庆各代《实录》还有众多用中国代指清朝之处,柯文对此又作何解释?至于说柯文声言,在这两个世纪中,没有任何国家注意并认可清朝用汉文“中国”一词指代自己,这同样是无根之论。乾隆皇帝有关18世纪90年代马嘎尔尼来华的众多诏谕,以及清朝和俄国在18、19世纪中叶签订多个条约的汉文本,都用“中国”指代清朝。至于柯文所谓现代汉语中的“中国”是否适合翻译为“dulimbai gurun”的说法,更是无视材料的谬论。如前所述,清代官方翻译满文“dulimbai gurun”一词所使用的“中国”涵盖内亚地区,这和现代汉语中的“中国”一语所指涉的范围基本重叠。那么,柯文怎么可以不加论证就认定“中国”一词不能准确体现满文“dulimbai gurun”的意涵呢?至于柯文所说的“dulimbai gurun”的属格问题,旨在暗示这里的“中国”并非指清朝全部疆域,为作者所谓清朝没有中国认同的观点辩护。这同样是柯文无视《尼布楚条约》历史和文本语境的结果。首先,一个国家的国名是以该国政权的自我认同为前提。清朝在签订《尼布楚条约》时所用的国名,体现了清政府在认同问题上的国家意志和观点,自然是讨论清朝国家认同的最权威证据。条约满文本使用的“中国”一词,从条约上下文看,它是整个清朝疆域的代称。否则,清朝不会在条约中清楚地把外兴安岭以南的整个黑龙江领域称为“中国管辖领土”(gemu dulimbai gurun i harangga obume), 也不会把签订条约前逃往俄国的蒙古人称为“中国人”(dulimbai gurun i niyalma)。 柯文或许知道属格之类演绎还不足以支持自己的结论,就求助于更奇特的想象,也就是其文中“发明”的所谓东北政治思想传统,认为在这个传统中,“中国”的“中”字,仅指统治权力的所在地。受此传统影响,“清朝政府是采纳了满文‘dulimbai gurun’一词和汉文‘中国’一词的原意——清朝国都所在地,清朝统治者用以监视边界及以外国家的地方,王朝循环和文明化发展的高点”。且不论是否存在柯文所谓的东北传统,柯文的解释同样不准确。首先,作者完全忘记了满文“gurun”一词的基本含义。柯文将“dulimbai gurun”解释为“一个点”,完全于史无据。柯文强调所谓的语境性讨论,这本身没有错误。但是,任何语境性讨论不能只合乎柯文或许杜撰的所谓东北传统,更要符合《尼布楚条约》的上下文脉络。研读《尼布楚条约》满文本中的“dulimbai gurun”一词上下文,以及与领土、边民有关表述的读者,都会很容易发现,它指代的是一个政治实体、一个有明确边界线的领土国家,是一个空间(space)和疆域的概念。而柯文竟然解释为一个点(point),指清朝的首都,清朝用于监视边疆地区的一个观察哨(place)。《尼布楚条约》满文本从哪里透露出这样的含义?清朝什么档案或文献可以支持柯文对满文“dulimbai gurun”一词如此荒诞离奇的解释?对《异域录》中国认同视而不见柯文脱离语境、任意发挥的问题同样出现于对图理琛《异域录》满文本中“dulimbai gurun”(中国)一词的诠释。《异域录》一书用满、汉双语写成,分别使用满文“meni dulimbai gurun”(我中国)和汉文“我中国”一词。柯文声言,图理琛书中“meni dulimbai gurun”(我中国)含义对现代读者是含糊不清的。在她看来,其有可能像英语中的“my country”,即有可能说明清朝认同中国,但或许有另一种含义,就是我拥有的中国,就像英语里 “my car” 表述的不是“我是汽车”,而是“我有一辆车”。言外之意,图理琛是向俄方炫耀清朝对中国内地的征服。这种比较本身就是错误的,英文和满文是完全不同的两种语言。柯文用英文用法来推断满文含义,也不符合其所谓“满洲中心观”的宗旨。既然讲“满洲中心观”,当按满洲人的思路解释满洲文化历史。即使以英文比对,柯文这种质疑也纯属一种诡辩。众所周知,我们使用的语言都有约定俗成的含义。当我们用中文或英文乃至满文说“我的车”或“我的房子”时,无论是听者还是言者,都会理解为一种所有关系,而不会误解为“我是车”或“我是房子”。同样,当我们说“my country”(我的国家)时,作为听者和言者,都会理解为“我对我的国家的认同”,而不会误认为“我有一个国家”。既然英文的“my country”可以清楚地表达自己对国家的认同,怎么满语“meni dulimbai gurun”(我中国)就不能做到这一点?当然,单靠习惯用法来推断图理琛文中“meni dulimbai gurun”(我中国)的含义,毕竟不是史学研究的正途。我们还是回到图理琛书中“meni dulimbai gurun”(我中国)的上下文作语境性分析。例如,书中写道:“(俄官员)衣番鄂番那西赤曰:我鄂罗斯察罕汗侍近有大臣四员,一应事务,不用通知国王,即可专擅行事,中国亦有此臣宰否?……我等答曰:我中国并无如此专擅行事之臣宰,事无大小,皆具题请旨,恭候圣裁。”(因篇幅有限,此处省略满文转写,只使用图理琛本人的汉译文)这里虽然是满文,语境和含义却非常清楚:图理琛用“我中国”代替“清朝”,对应俄方的“我俄罗斯”,明确体现了他作为一个清朝官员对中国的认同。他的中国认同,同样清楚体现于他本人撰写的《异域录》汉文本。该文本把满文本中所有的“meni gurun”(我国)一词,都改为“我中国”一词。除非柯文看不懂中文或视而不见,否则,她不可能不知道 “我中国”在这里的具体含义。附带提及的是,图理琛的中国观体现了清朝统治者的意志。书中收有康熙的诏书,就图理琛使团可能遇到的外交交涉做了非常具体的指示。康熙在提及国名时,俱使用“中国”一词。如下列所言,“朕思鄂罗斯国必言及火炮之类。倘若恳求,尔等言……我中国并无如此地方,亦不曾见如此道路,致之甚难,且中国法禁,凡火器物件,不许擅自出境”。康熙这里何曾有炫耀他对中国内地的征服之意?他使用中国一词的方式,清楚反映了他的中国与清朝一体的观点。他的中国认同有何模糊之处呢?新清史不应流于玄思妙想综上所述,不难看出,中俄《尼布楚条约》的拉丁文本、俄文本和满文本,以及图理琛用满、汉双语写就的《异域录》,都有充分、详细、明确的一手证据显示,清朝在17世纪80年代前后,有意识地建立清朝与中国认同的同一性。柯文虽然以这些文本讨论清代皇帝的中国观,对这些反证材料却视若无睹,只用俄文本一条材料,任意解释。这符合史学研究规范吗?当然,这里只讨论柯文有关清朝皇帝中国观解释存在的问题,这并不是说该文对雍正皇帝《大义觉迷录》的说法就没有问题。这里仅举一个例子。雍正在书中同样清楚地阐发了清朝中国的一体观。他说:“且自古中国一统之世,幅员不能广远……自我朝入主中土,君临天下,并蒙古极边诸部落,俱归版图,是中国之疆土开拓广远。”这里把清朝征服蒙古看作中国疆域的开拓,将清朝等同于中国。但雍正这样重要的观点,竟然为柯文完全忽略。柯文当然要回避这样的材料,否则,她所强调的清朝从未自我等同于中国的观点就无法成立了。只是这类回避反证的所谓新清史成果,还有学术价值吗?还能取信于人吗?笔者认为,如果新清史一直醉心于族群、帝国、后殖民等理论上的玄思妙想,而缺乏严谨的史实基础,其所建立的史学殿堂,都与柯文上述中国观的讨论一样,不过是经不起检验、一碰就碎的“小泥人”而已。后记:本文得益于钟焓惠赠的资料及其尚未发表的论文手稿,谨此致谢。(作者单位:美国阿克伦大学历史系)2016年10月13日 14:02 来源:中国社会科学网-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:赵刚转载自 中国社会科学网